招標之后,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后即進入投標。投標時應注意哪些事項?保證金的提交又該注意哪些細節?《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做了具體規定。
提交投標文件
投標人按要求編制的投標文件應對招標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條件做出實質性響應。投標文件包括商務部分、技術部分、價格部分和其他部分。在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前,將投標文件密封送達投標地點。在這一截止時間之后送達的投標文件,為無效投標文件,招標采購單位應當拒收。
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投標人可以對所遞交的投標文件進行補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必須 書面通知招標采購單位。補充、修改的內容應當按招標文件要求簽署、蓋章,并作為投標文件的組成部分。 招標采購單位收到投標文件后,應當簽收保存,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開標前開啟投標文件。
投標人根據招標文件載明的標的采購項目實際情況,擬在中標后將中標項目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應當在投標文件中載明。
投標聯合體
兩個以上供應商可以組成一個投標聯合體,以一個投標人的身份投標。但聯合體各方均應當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的條件。若因采購項目的特殊要求使得采購人對投標人有特定條件規定的,聯合體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這一特定條件。
聯合體各方之間應當簽訂共同投標協議,明確約定聯合體各方承擔的工作和相應的責任,并將共同投標協議連同投標文件一并提交招標采購單位。聯合體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義單獨在同一項目中投標,也不得組成新的聯合體參加同一項目投標。
投標保證金由聯合體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以一方名義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對聯合體各方均具有約束力。招標采購單位不得強制投標人組成聯合體共同投標,不得限制投標人之間的競爭。
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應當按招標采購單位在招標文件中明確的投標保證金數額及交納辦法交納投標保證金。交納形式包括現金支票、銀行匯票、銀行保函等。投標保證金數額,不得超過采購項目概算的1%。投標人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交納投標保證金的,招標采購單位應當拒絕接收投標人的投標文件。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5個工作日內,招標采購單位應當退還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采購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逾期退還,除應當退還投標保證金本金外,招標采購單位還應當按商業銀行同期貸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資金占用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