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雞峽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塬上總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招標公告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寶雞峽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塬上總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已由陜西省水利廳以陜水規計發58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中央資金和省級配套資金,資金已基本落實。項目法人和招標人均為寶雞峽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辦公室**。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寶雞峽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塬上總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招標依據陜西省水利廳《關于寶雞峽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塬上總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招標實施方案的批復》(陜水建發〔2019〕55號)文件批復公開招標,劃分為五個施工標項、一個監理標項。
施工Ⅰ標項:塬上總干渠54+164~56+794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襯砌改造渠道2.224km(54+164~54+972、55+024~55+500、55+588~55+604、55+636~56+068、56+150~56+235、56+387~56+794),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3座,拆除人行橋1座。
施工Ⅱ標項:塬上總干渠56+854~60+416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襯砌改造渠道2.161km(56+854~57+064、57+088~57+180、57+240~57+441、58+507~58+919、59+170~60+416),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4座。
施工Ⅲ標項:塬上總干渠60+452~62+520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襯砌改造渠道1.92km(60+452~60+572、60+588~60+955、60+975~61+160、61+192~61+568、61+584~62+162、62+226~62+520),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6座。
施工Ⅳ標項:塬上總干渠62+564~65+176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襯砌改造渠道2.436km(62+564~63+364、63+400~63+954、64+002~64+770、64+862~65+176),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6座。
施工Ⅴ標項:塬上總干渠65+300~67+643段改造工程,主要建設內容:襯砌改造渠道2.287km(65+300~66+709、66+765~67+643),拆除重建渠道建筑物7座。
監理標項主要工作內容:寶雞峽灌區續建配套節水改造項目塬上總干渠(54+164~67+643段)改造工程建設期施工監理。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施工標項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上資質、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并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有關管理人員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監理標項投標人必須具備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乙級(含乙級)以上資質,并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監理經驗。
注:1.凡參與投標的施工、監理企業均應在“陜西省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平臺”建立信用檔案,評標時對財務狀況、從業人員、類似業績、良好行為(獲獎)、不良行為等信息進行核查,以信用平臺核查信息為準。2、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商務部國家鐵路局中國民用航空局《關于在招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及陜西省水利廳辦公室轉發上述文件通知(陜水建函〔2016〕29號)要求,凡參與投標的施工、監理企業,企業法定代表人、項目經理(總監理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和專職安全員不得為失信被執行人。核查平臺“信用中國”。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本次招標實行資格后審,資格后審不合格的單位其投標文件將被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