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內容
第 1 章 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
招標公告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海滄灣公園配套設施修繕工程(施工) (項目名稱)已由 廈門市海滄區發展和改革局 (項目審批、核準或備案機關名稱)以 廈門市海滄區發展和改革局關于海滄灣公園配套設施修繕工程項目的批復廈海發投146號 (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建設單位為 廈門市海滄區建設局 , 建設資金來源 財政投融資項目 ,招標人為 廈門海滄城建園林景觀工程有限公司 **。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 工程建設地點: 海滄大道東側,海滄灣公園現址內 ;
2.2. 工程建設規模: 項目位于海滄大道東側,海滄灣公園現址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拆除原有園路鋪裝,鋪設混凝土路面,改造公廁、停車場、廊架、景墻、景觀構筑物、標識標示系統,安裝監控系統,綠化補植等。本項目投資額約721.72萬元,建安工程費630.13萬元。 ;
2.3. 招標范圍和內容:
(1)工程類別: 園林綠化 ;
(2)招標類型: 專業承包 ;
(3)招標范圍和內容: 項目位于海滄大道東側,海滄灣公園現址內。主要建設內容包括:拆除原有園路鋪裝,鋪設混凝土路面,改造公廁、停車場、廊架、景墻、景觀構筑物、標識標示系統,安裝監控系統,綠化補植等。具體詳見施工圖紙和工程量清單 ;
其中,用于確定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職稱等級的相關數據: 本工程建安費630.13萬元 (按照《關于貫徹執行<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的通知》(閩建辦風景〔2018〕11號)中相應規模標準規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確定類似工程業績的相關數據: / (按照《關于規范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投標活動有關事項的通知》(閩建筑〔2019〕21號)中規定的工程特征指標描述,適用于允許設置類似工程業績的項目);
2.4. 招標控制價(即最高投標限價,下同):投標截止前發布;
2.5. 工期要求:總工期為 120 個日歷天,其中各關鍵節點的工期要求為(如果有) / ;
2.6. 標段劃分(如果有): / ;
2.7. 質量要求: 合格 。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 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須具有 獨立法人資格并依法取得企業營業 執照,營業執照經營范圍為從事園林綠化工程建設(含養護管理),營業執照處 于有效期內,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
3.2. 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園林綠化專業中 級職稱。
3.3. 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4. 本招標項目 應用 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分值。應用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分值的項目,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為 園林綠化類。應用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分值的,(采用簡易評標法的,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標人的企業季度信用得分,可通過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從福建住房和城鄉建設網的“福建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綜合監管服務平臺”登錄)查詢。
3.5. 投標人“類似工程業績”要求: / 個;“類似工程業績”是指:自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內(含本招標項目在法定媒介發布招標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經竣工驗收合格的 /
3.6. 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標段中的 / (具體數量)個標段投標,但最多允許中標 / (具體數量)個標段。(適用于分標段的招標項目)
3.7. 其他資格要求:投標人的企業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員信息(即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負責人)應當能夠通過福建省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查詢得到。 。
3.8. 本招標項目采用 資格后審 方式對投標人的資格進行審查。
3.9. 本招標項目不要求投標人在招投標期間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 2019-11-19 09:00:00 至 2019-11-28 13:30:00 **獲取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