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HBLZ-2022-BTCG11
項目名稱:泊頭市“智慧交管”二期第二批服務項目
預算金額:16,862,000.00
最高限價(如有):16,862,000.00
采購需求:最高限價:16,862,000.00元(其中一標段:5,044,251.20元;二標段:11,817,748.80元)本項目按2個標段進行采購。泊頭市“智慧交管”二期第二批服務項目所需的所有設備、材料供貨、安裝調試及甲方需求的相關服務(詳見招標文件)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個月內供貨安裝調試完畢并投入運營。
合同履行期限:自驗收合格并投入運營之日起提供3年維護運營服務,在服務周期期滿后采購人無償收回本項目所有設備設施,中標供應商確保服務周期內所有設備設施的完好率,如有丟失,由中標供應商負責。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釋義,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等有行業特殊情況的,允許法人的分支機構參加響應。如銀行、保險、石油石化、電力、電信特殊行業參加本項目的招標,本招標文件中所有的法定代表人均指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2)非四大運營商的供應商(四大運營商指:電信、移動、聯通、廣電)須提供與四大運營商就本項目運營服務簽訂的框架協議;
(3)參加采購活動近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記錄(供應商出具的三年內有無違法違規的聲明);
(4)列入“信用中國”及“中國政府采購網”違法失信記錄名單的供應商不得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供應商出具的未被列入“信用中國”及“中國政府采購網”違法失信記錄名單的聲明);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對同項目投標,否則將取消報名項目的投標資格;
(6)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定標情況說明:為了保證項目質量及滿足項目進度要求,本項目兩個標段(一至二標段)兼投不兼中,即一家供應商在上述一至二標段中按開標先后順序只能中一個標段(開標順序依次為:二標段、一標段)。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2022年08月30日至2022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9至12,下午12至17(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
3.方式:其它
4.售價: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1.2022年09月20日09點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本項目采用線上開標,供應商應及時登錄滄州市全流程電子交易系統在線參與開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下載招標文件方式:已在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注冊登記并辦理數字證書(CA)的供應商可直接登錄系統后,選擇“滄州市(全流程)”,打開【政府采購-交易文件下載】菜單,進行交易文件下載操作。未經主體注冊登記的供應商,請按照“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大廳”首頁的“滄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市場主體登記注冊的公告”的要求辦理相關手續。辦理CA密鑰可在河北CA聯系電話
(2)本項目一律通過交易平臺在網上發布澄清、補疑、答疑等文件,供應商要隨時登錄會員賬號查看。未能及時關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3)本次招標為全流程電子招投標,投標文件采用數據電子文件,供應商須通過“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在線參與開標。供應商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電子投標文件的遞交,在線遞交電子投標文件前,供應商須當使用CA數字證書為投標文件進行加密。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使自己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通過“河北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滄州市(全流程)”向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
(4)企業基本信息發生變更:入庫會員單位在企業的營業執照、銀行基本戶發生變更等特殊情況時,必須在保證金繳納截止時間前更新,并到交易中心審核確認。否則一律視為報名無效,投標文件按無效處理。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泊頭市公安局(本級)
地址:泊頭市裕華西路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名稱:河北聯縱工程項目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泊頭市裕華西路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褚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