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F-GB202208220571
項目名稱:永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更新16處電子警察設備
預算金額(元):7,369,125.00
最高限價(元):/
采購需求:
標項名稱:永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更新16處電子警察設備
數量:不限
預算金額(元):7,369,125.00
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用途:永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更新16處電子警察設備,具體詳見招標文件
備注:
合同履約期限:標項1,完工期為合同簽訂后60日歷天
本項目(否)接受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未被“信用中國”、中國政府采購網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標項1:供應商須提供系統整體運行、維護的自有管道光纖資源
三、獲取招標文件
1.時間:/至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時間,線上獲取法定節假日均可,線下獲取文件法定節假日除外)
2.地點(網址):政采云平臺
3.方式:供應商登錄政采云平臺在線申請獲取采購文件(進入“項目采購”應用,在獲取采購文件菜單中選擇項目,申請獲取采購文件)
4.售價(元):0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1.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2022年09月14日09:30(北京時間)
2.投標地點(網址):政采云電子投標客戶端在線提交
3.開標時間:2022年09月14日09:30
4.開標地點(網址):永嘉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評標室1號(永嘉上塘廣場路建設大廈三樓)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全力推動經濟穩進提質的通知》(浙財采監(2022)3號)、《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已分別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開始實施,此前有關規定與上述文件內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執行。
2.根據《浙江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打造最優營商環境的通知》(浙財采監(2021)22號)文件關于“健全行政裁決機制”要求,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詢問,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詢問列表:鼓勵供應商在線提起質疑,路徑為:政采云-項目采購-詢問質疑投訴-質疑列表。質疑供應商對在線質疑答復不滿意的,可在線提起投訴,路徑為:浙江政府服務網-政府采購投訴處理-在線辦理。注意:需在線質疑后才可在線投訴,并電話告知相關采購人、代理機構、財政部門。
3.其他事項:在線投標響應(電子投標)說明
(1)本項目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實行在線投標響應(電子投標),供應商應先安裝“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并按照本招標文件和“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要求,通過“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編制并加密投標文件。供應商未按規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政府采購云平臺”將予以拒收。“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請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進行下載;電子投標具體操作流程詳見《供應商-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操作指南》;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參與在線投標時如遇平臺技術問題詳詢400-881-7190。
(2)為確保網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標供應商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完成在“政府采購云平臺”的身份認證,確保在電子投標過程中能夠對相關數據電文進行加密和使用CA電子簽章。使用“政采云電子交易客戶端”需要提前申領CA數字證書,申領流程請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購網-下載專區-電子交易客戶端-CA驅動和申領流程”進行查閱。
(3)采購公告附件內的采購文件(或采購需求)僅供閱覽使用,供應商只有在“政府采購云平臺”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并下載了采購文件后才視作依法獲取采購文件(法律法規所指的供應商獲取采購文件時間以供應商完成獲取采購文件申請后下載采購文件的時間為準)。
注:請供應商按上述要求獲取采購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統內完成相關流程,引起的投標無效責任自負。
七、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質疑、投訴,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永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地址:永嘉縣沙門路1號
項目聯系人(詢問):陳先生
質疑聯系人:陳先生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溫州市中概工程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地址:溫州市永嘉縣南城街道環城北路618號云碓大廈503室
項目聯系人(詢問):黃曼曼
質疑聯系人:胡可可
3.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
名稱:永嘉縣財政局
聯系人:胡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