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441826-2021-00098
項目名稱:連南縣公安局智慧新監管建設項目
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預算金額:4,651,182.32元
采購需求:
合同包1(連南縣公安局智慧新監管建設項目):
合同包預算金額:4,651,182.32元
品目號 品目名稱 采購標的 數量(單位) 技術規格、參數及要求 品目預算(元) 最高限價(元)
1-1 安全、檢查、監視、報警設備 安全、檢查、監視、報警設備 1(項) 詳見采購文件 4,651,182.32 4,651,182.3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合同履行期限: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釆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應商必須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或自然人,投標時提交有效的營業執照(或事業法人登記證或身份證等相關證明)副本復印件。
2)供應商必須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按投標(響應)文件格式填報設備及專業技術能力情況)。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供應商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可參照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格式內容)。重大違法記錄,是指供應商因違法經營受到刑事處罰或者責令停產停業、吊銷許可證或者執照、較大數額罰款等行政處罰。(較大數額罰款按照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部門所在省級政府,或實行垂直領導的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較大數額罰款標準,或罰款決定之前需要舉行聽證會的金額標準來認定)。
6)供應商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采購項目(包組)投標。 為本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與本項目投標。 供應商可參考投標(報價)函相關承諾要求內容。)。
2.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或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以采購代理機構于評審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及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3.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合同包1(連南縣公安局智慧新監管建設項目)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2006〕90號(如有)、《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的通知(財庫〔2004〕185號)(如有)、《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如有)等。本項目不屬于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合同包1(連南縣公安局智慧新監管建設項目)特定資格要求如下:
(1)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本項目的要求,無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并在投標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作為證明文件: ①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工商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如已辦理了多證合一,則僅需提供合證后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②提供2019年年度財務報表(或財務報告),或2020年10月份或之后的任意一個月的單位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包含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或收支明細表)】。其他組織或投標人新成立,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 ③提供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憑據證明材料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則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如供應商在規定的時間段內沒有發生業務的,則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納稅證明,或加蓋稅務部門公章的納稅申報表。 ④提供2020年10月份或之后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文件。如單位無需參加社會保險的,則須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文件。 ⑤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⑥提供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2)提供政府采購供應商反商業賄賂承諾書。(詳見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 (3)投標人須具備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三級或以上資格證,廣東省外的投標人須提供廣東省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設計、施工、維修資質同級的備案證明(在有效期內);如在換證期內需提供發證機關所出具證明文件。 (4)在信息系統建設中,受托為本項目(包組)或者其中分項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設計、編制規范、進行管理等服務的投標人及其附屬機構,不得再參加本項目(包組)投標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5)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包組)的其他采購活動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6)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的書面聲明。(提供《投標人資格聲明函》) (7)采購代理機構于項目資格性審查期間通過“信用中國”網站、中國政府采購網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并對供應商信用記錄進行甄別。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中以下任何記錄名單之一:①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及“中國政府采購網”網站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供應商(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其投標文件將被評定為無效。同時對信用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存檔。(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供應商需在提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8)已辦理報名并成功購買本招標文件的供應商。 (9)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2021年02月26日至2021年03月0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清遠市小市銀泉南路9號康泉閣E幢201號
方式:現場獲取
售價: 30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1年03月19日 10時00分00秒(北京時間)
地點:清遠市小市銀泉南路9號康泉閣E幢201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本項目采用電子系統進行招投標,請在投標前詳細閱讀供應商操作手冊,手冊獲取網址:。投標供應商在使用過程中遇到涉及系統使用的問題,可通過400-1832-999進行咨詢或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運維服務說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務方式獲取幫助。
2.供應商參加本項目投標,需要提前辦理CA和電子簽章,辦理方式和注意事項詳見供應商操作手冊與CA辦理指南,指南獲取地址“。
3.如需繳納保證金,供應商可通過"廣東政府采購智慧云平臺金融服務中心",申請辦理投標(響應)擔保函、保險(保證)保函。
1.本項目投標保證金截止時間:2021年03月19日08時00分。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釆購人信息
名 稱:連南瑤族自治縣公安局
地 址:廣東省清遠市連南瑤族自治縣府前路1號
2.釆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廣東銀宇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新城東二號區(北江二路)匯景名居A棟201、202號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林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