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內容
**受寶雞市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購程序,對寶雞市拘留所、第二看守所及智能化執法辦案中心綜合布線項目采購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所需貨物和服務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名稱:寶雞市拘留所、第二看守所及智能化執法辦案中心綜合布線項目
二、采購項目編號:FYZB-ZC-2020-01**
三、采購內容和需求: 寶雞市拘留所、第二看守所及智能化執法辦案中心綜合布線項目1項
項目概況: 寶雞市拘留所、第二看守所及智能化執法辦案中心綜合布線項目(具體要求詳見競爭性磋商文件)
項目用途: 單位自用
采購預算: 1900000.00元
四、投標供應商資格要求:
(1)基本資格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2)特定資格條件: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提供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或提供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法定代表人參加磋商只需要提供身份證); 3、財務狀況報告:提供20度或2019年度的財務審計報告(成立至提交磋商響應文件截止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時段的資產負債表)或其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4、稅收繳納證明:提供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一年內已繳納的至少三個月的納稅證明或完稅證明(任意稅種),依法免稅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5、社會保障資金繳納證明:提供磋商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日前一年內已繳存的至少三個月的社會保障資金繳存單據或社保機構開具的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情況證明,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單位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6、書面聲明: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紀,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的書面聲明; 7、代理機構出具的磋商保證金繳納憑證; 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磋商。
五、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1.《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的通知--財庫181號 2.財政部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3.財政部、發展改革委、生態環境部、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優化節能產品、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行機制的通知--(財庫9號) 4.《節能產品政府采購實施意見》--(財庫185號) 5.《環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實施的意見》--財庫90號 6.《財政部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六、磋商文件 發售、地點
1、發售:2020-03-30 09:00:00至2020-04-03 17:00: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